西安出租汽车协会
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地产品配套采购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促进工业地产品配套采购奖励办法》(市政办发【2012】177号)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地产品配套采购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2016年工业地产品配套采购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我市出租汽车公司2015年新增的运营车辆以及非地产运营出租车辆更新采购使用地产汽车的,每辆车补助采购单位1000元。
二、 申报材料
(一) 封面为“XXX年西安市工业地产品配套采购奖励申报书”。(含申报类型、企业名称、联系方式);
(二) 申报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报XXX年西安市工业地产品配套采购奖励的报告”。(内容:申报单位主要生产产品、销售经营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本市为购买地产品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等);
(三)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未办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2015年度审计报告等;
(四)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 填写《西安市出租汽车公司使用地产汽车奖励申报表》;
(六) 车辆购置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发票及道路运输证等相关手续复印件。
三、 相关要求
(一) 各会员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报送协会办公室,同时请会员单位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
(二) 各会员单位申报的材料务必真实、清晰、整洁。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恶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 协会汇总并经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于3月底前分别向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