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政发[2016]34号),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信用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严格执行企业和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行业信用环境,为行业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由市处统筹推动,行业各方积极参与。到今年年底,按《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信委关于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发[2016]26号)的具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行业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行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企业和驾驶员信用意识显著提升,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初步形成全行业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信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完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16]337号)要求,由政策法规科牵头,从业资格管理科、企业管理科、投诉中心、稽查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制定完善企业和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并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三)健全社会信用奖惩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联动。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和驾驶员在签订合同时查询对方的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有效制约。
(四)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业务科、从业资格管理科、企业管理科按规定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在处门户网站公示,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示配合工作。2016年年底,完成2016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入库,完成2014年10月1日以后产生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信息入库。
(五)加大信用文化宣传力度
行业协会配合处新闻办公室做好信用文化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信用工作,普及信用知识,加强对诚信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失信典型案例的披露。行业协会要加大力度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为企业提供公司治理、财务管理、技术咨询等专业培训和辅导,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并广泛深入开展驾驶员的诚信教育,提高驾驶员的诚信素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今后的重点工作,各负责人应充分认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清单思维,加强统筹协调。各科室要对照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行业协会、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通过各种形式,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语言,宣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人尽皆知,全民参与。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行业发展和管理有重要的作用,影响深远。各责任科室、行业协会、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确保将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